一、评委守则
1.准确掌握评判标准。评委要按照《评价指标体系》确定的分值为每位参赛选手打分,始终保持同样的尺度。
2.遵守评分流程。按照决赛的规程,完整评判和打分,不要遗漏或跳过规定的比赛项目。
3.遵守活动日程安排。比赛期间评委集体活动,不能擅自离开赛场和公众视线;要完成全部评判工作,不能中途接办和安排与竞赛无关的工作;参赛期间评委手机由会务组统一保管。
4.坚持公平公正。评委之间不能互相举荐和照顾选手,不打关系分和感情分,不以任何方式接触参赛对象。选手答题期间,评委除了按选手要求复述所提问题,不做任何提示或其他表示。
5.坚持独立打分。评委提交分数之前不能相互交流和表达任何评价意见,避免个人见解影响集体评判的客观公正。
6.对于有争议的问题,需向组委会反映,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协商研究的基础上解决。
二、工作人员守则
1.提前熟悉比赛流程,熟练使用比赛设备和辅助工具。
2.遵守活动日程安排,集体行动。
3.全心投入工作,不擅自离开岗位,不做与比赛无关的事情。
4.计时、核分认真细致,禁止出现重大差错。
5.保护比赛的资料和设备,防范损毁或遗失。
6.遵守保密纪律,不交流和散布比赛信息,自觉承担相应后果。
7.按照组委会要求,做好其他服务工作。
8.自觉接受组委会和其他评委、工作人员、现场观众的监督。
三、参赛选手守则
1.严格执行比赛日程,按照抽签顺序参赛。
2.遵守比赛规程,维护比赛秩序。
3.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,在规定时间内比赛,不可超时。
4.保持肃静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影响其他选手参赛。
5.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,赛场内禁止接打电话。
6.比赛期间不得与评委进行任何接触,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。
四、观摩教师守则
1.遵守观摩时间,不能迟到早退。
2.专心学习,不做与教学观摩无关的事情。
3.手机调至静音状态,不得接打电话,不使用闪光灯,以免影响选手比赛。
4.认真履行参加评选本场优秀选手的职责,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和主持人、工作人员的提示及时为自己选中的选手投票。
5.保持会场内外的卫生环境。